青海海西在线 4月8日,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马某某等三人涉嫌倒卖文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为德令哈市院首例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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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9日被告人马某某以牟利为目的,携带古文物由乌兰县到德令哈市主动联系文物买家,并联系被告人张某某,从被告人张某某处拿取部分涉案文物代为售卖,在德令哈海西宾馆交易时,被德令哈市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共查获古文物37件,经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涉案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8件、三级文物15件、一般文物12件。
该院受理案件线索后积极向海西州院汇报,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案案情进行讨论、研究,对案件影响和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在查明案件事实、证据时主动听取相关行政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行为人倒卖文物的行为符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该院认为三名被告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非法倒卖国家禁止经营文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并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文物是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自身价值具有不可再生性。古墓葬不仅代表了历史的沉淀,更体现其中蕴含的深沉文化价值,是人类历史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德令哈市院将持续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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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